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000560083/2023-08701主题分类:政务信息发布机构:县住建局
发文日期:2023-12-28文  号:有 效 期:  有 效
名  称:固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住建领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方案》的通知
固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住建领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方案》的通知
发布机构:县住建局 发布日期:2023-12-28

 

住建领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县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巩固深化秋冬季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成果,推动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根据廊坊市住建局《廊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十届五次全会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严格执行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事故教训,聚焦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坚持眼睛向下,狠抓末端落实,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 督导检查日期

自本方案印发之日开始,至2024年全国“两会”结束。

 督导检查重点

(一)共性内容

1.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每季度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组织参与安全生产全面检查等情况;

2.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

3.企业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落实等情况;

4.按规定提取、使用安全费用,保障安全投入,提供劳动防护用品并按要求佩戴使用等情况;

5.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自查自改情况;

6.落实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情况;

7.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安全生产管理、操作技能设备设施和作业现场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情况;

8.按规定对吊装、有限空间等危险作业安排专人现场管理等情况;

9.多个企业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按规定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等情况;

10.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依法持证上岗情况,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

11.建立健全举报奖励宣传渠道,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吹哨人”制度,依法保护举报人并落实举报奖励制度,组织开展举报奖励教育培训等情况;

12.制定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配备应急救援物资装备等情况;

13.国务院考核巡查、省领导包市督导检查、省安委办专项检查及各级各部门常态化执法检查等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情况。

(二)燃气领域重点检查内容。燃气企业入户安检、安全宣传、管网设施巡检、涉气第三方施工管理等制度落实是否到位;液化石油气企业是否擅自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燃气;餐饮经营单位、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是否在用餐区域使用或存放气瓶,是否在地下室、半地下室及密闭空间使用燃气,是否存在不按规定安装使用燃气安全装置和使用不合格“瓶、灶、阀、管”等违法违规行为。(责任股室:燃热管理和支援油田建设办公室)

(三)建筑施工领域重点检查内容。一是建筑施工企业从事施工活动是否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安管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二是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起重机械及吊装、高处作业、临时用电、有限空间作业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否存在安全风险;三是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小施工”工程是否全部纳入安全管理范围;四是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尤其是焊接(切割)作业安全监督管理是否到位、动火审批制度是否落实,是否存在施工现场安全疏散条件不足、疏散通道堵塞、私拉乱接电线、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内部管理责任不清、违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等突出风险;五是冬季施工防寒、防冻、防滑、防静电工地食堂管理等安全措施是否落实,项目是否按照规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是否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六是项目是否存在违法分包转包行为。七是冬季项目留守人员安全管控措施落实情况。(责任股室:安全生产管理股、建筑市场监管股

(三)自建房领域重点检查内容。一是检查自建房实体安全,重点发现擅自改建加层、开挖地下空间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将饭店、旅馆、私人影院和学校周边出租等涉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作为重中之重,检查发现各类结构、消防隐患。二是检查自建房合法合规情况,重点发现是否存在违法建设和违规审批、未取得土地、规划和建设手续等问题。三是检查规范开展隐患房屋鉴定情况,重点发现是否存在未按标准规范要求开展鉴定、出具虚假鉴定报告等问题。(责任股室:村镇建设股、安全生产管理股)

(四)市政领域重点检查内容。一是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有效应对低温寒潮影响,预防冻伤害等事故发生。密切关注天气变化,针对积雪结冰严重路段、桥梁、危险路段等重点防范部位,加强巡查检查,落实清扫力量和预案,确保交通畅通有序。二是加强市政公共设施管理。要规范辖区范围内市政工程建设的围挡作业,设置安全防护围栏、警示牌等安全设施,加强对市政排水管网、污水管网、窨井盖、路灯、公共设施等的维护和巡查力度,提升抢修应急能力,进一步强化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防护措施,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责任股室:市政管理股)

(五)物业领域重点检查内容。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依法依规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督促接受业主或使用人委托、提供消防安全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按合同约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按照有关规定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打通“生命通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督促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加强消防车通道巡查、检查。要在老旧小区更新改造工作中,统筹推进电动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建设。(责任股室:物业行业监管股)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股室(中心)要结合本行业专项整治开展情况精心组织谋划,细化调整检查安排,狠抓末端落实,查大问题、除大隐患、防大事故,牢牢守住安全底线。

(二)严格检查标准。各股室(中心)要结合本方案明确的检查重点和岁末年初安全风险特点,聚焦事故多、隐患多的地方,充分运用暗查暗访、随机抽查、受理举报等方式,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要注意收集典型案例,拍摄暗访视频片,真正以严督实查倒逼责任落实。

(三)强化问题整改。建筑施工领域要在检查时使用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完整、准确按照指引逐条开展检查,现场录入检查情况;燃气领域要建立问题隐患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和具体责任人。对检查发现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现场整改到位,一时难以完成的要闭环管理,指导企业、人员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对于重大问题隐患,一律挂牌督办,适时开展复查核查,确保彻底整治,不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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